关于启动2008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
及国家创新基金的通知
为鼓励和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发掘、筛选和培育出一批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高成长性、能够吸引各类资源和具有投资价值的小企业群体,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启动2008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以下简称园区创新资金)申报工作。
2008年度园区创新资金在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工作流程等方面参照科技部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围绕园区产业发展特点,优先支持符合园区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方向的项目及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委托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高促中心)作为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园区创新资金的具体业务工作,高促中心不收取任何项目受理费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也未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申请、材料准备等相关代理事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企业自负。
2008年度园区创新资金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企业按照《2008年度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申请须知》等要求(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82621961 82622085 82622069
受理地址: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4层 411房间(盛唐饭店北)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2008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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